上海市4吨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推进
工作指导意见
沪节服字(2008)012号
各有关区、县、(集团)公司节能管理部门:
根据市经委、市环保局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加强本市工业锅炉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沪经节(2008)198号文件要求,各单位正在抓紧落实锅炉热工试验,摸清锅炉及热力系统现状。为了进一步推进锅炉节能减排工作,根据市经委近期有关节能工作要求,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抓紧落实热工试验,做好测试验收准备
现场摸底调查和热工试验工作要求在2008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,市经委组织对各单位热工试验情况进行验收,验收工作以热工试验报告为依据。(评价方法详见附件一)
二、做好分类推进
落实锅炉热工测试验是为了推进锅炉节能降耗,为此,做好分类工作是考核重点,要求在总结前阶段性工作的基础上,排出三种对象:一是锅炉及热力系统重点节能对象;